中建壹品澜庭物业费质价不符。

武汉通 2025-04-03   15

武汉留言板:在4环开外的位置,2.8元/平方的标准的物业费用。偶尔就是扫扫地,做下绿化。在大环境下。别的区域已经开始实行降费。我们区为什么不能开始实行降费呢。且空置房为什么不能实行打折处理物业费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中建壹品澜庭物业费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主体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征求意见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及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资料,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建议该小区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商讨物业服务费收费定价标准。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国家目前暂无空置房减免政策。3月19日10时24分,10时55分,11时39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电话未接通,已留言告知您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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