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书院世家12栋高层住宅一共有1000余户居民,联排别墅区一共只有几十户居民。《民法典》第278条明确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权应基于“专有部分面积比例+人数比例”双重标准。若高层住户占总户数95%以上(假设总户数1050户,别墅约50户),而别墅住户在楼栋长小组中占比达46.9%(15/32),其代表比例显著高于实际户数占比根据《民法典》规定。2、参考各地实践经验(如2中“每30-200户选1名楼栋长”),别墅住户若仅几十户,按合理比例应选1-2名代表。当前别墅代表15人远超户数占比,与基层民主自治的“代表性匹配”原则不符,极易引发群体矛盾。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推选楼栋长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目前书院小区暂未成立业委会(业主委员会),为了通畅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沟通的渠道,决定组建小区楼栋长。楼栋长仅起到收集和反馈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的作用,不具备表决小区公共事物的权利。3月3日15时57分,洪山区青菱街道华城雅院社区通过电话1778601617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接听电话。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青菱街华城雅院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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