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最近了解到顺风车,考虑到我每日通勤单程25公里左右,打算通过顺风车与合乘人一起分摊通勤成本。如我每日在滴滴与高德的顺风车平台上发布我的上下班行程,并与合乘人一起通行,每日最多只会有2单,这种情况视为合法合规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孙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3月17日10:41,我单位通过电话8221234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16号)规定,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鼓励并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共享互助的私人小客车合乘,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政策,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经办单位: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客运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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