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3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
周岩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沙湖路9号铂金天地2栋1单元16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3443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岩
2025年3月18日
周岩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沙湖路9号铂金天地2栋1单元16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3443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岩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