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3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航空路电业新村一期5栋1,2层2室的《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市201400387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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