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44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2
肖柏铭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宝丰街29号A栋3单元6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硚2014010788-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柏铭
2025年3月18日
肖柏铭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宝丰街29号A栋3单元6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硚2014010788-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柏铭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