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5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3-24点击:28

  何宗远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喻家湖20栋(老16栋)1单元2层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昌国用(初改2006)第1308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昌2006006364)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宗远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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