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70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3-24点击:38

  冯玉梅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街20号光谷世界城康桥小区5栋2单元7层0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15)第10849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湖字第201501387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玉梅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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