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95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3-24点击:60

  梅旭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常超街6号新建居住项目(贺家墩村C包K7地块一期)6栋1单元26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935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旭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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