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900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3-24点击:87

  裴学舟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机场高速以西、霞飞路以北(商住楼)新力·帝泊湾13栋2单元5层3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50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裴学舟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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