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90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3-24点击:53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嘉陵江路2号泛海国际居住区·松海园6栋3层3室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证号:江2016001775)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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