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920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

项凌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南京路180号鑫成大厦(俊杰)2栋25层8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岸国用(商2009)第141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岸200900059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项凌
2025年3月20日
项凌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南京路180号鑫成大厦(俊杰)2栋25层8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岸国用(商2009)第141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岸2009000596)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项凌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