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922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
武汉长源丰泰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硚口区长顺路88号长丰村“城中村”改造还建住宅(H1地块)1栋1单元17层2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767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长源丰泰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