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930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1
代永威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街五层街1号1栋1单元1楼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蔡国用(2008)第47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蔡字第201600235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永威
2025年3月20日
代永威因保管不善,将蔡甸区蔡甸街五层街1号1栋1单元1楼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蔡国用(2008)第47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蔡字第201600235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永威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