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871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3月前点击:2

  王妤菲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汉阳区琴台大道1110号佳兆业1号花园7栋13层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4)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5408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妤菲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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