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193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3-24点击:85

  陈建新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木兰乡静山村徐家冲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黄陂区不动产权证第004319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建新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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