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幼保健院随意给小孩配眼镜的处理办法

武汉通 2025-03-03   8

武汉留言板:2024年3月我家小孩在洪山区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的眼科看病,根据医嘱在医院眼科门诊同楼层指定地方配了眼睛,眼镜使用期间复查后并无好转,事后不再佩戴眼镜并去陆总复查,结果显示相比佩戴眼镜不戴眼镜期间对小孩的眼睛恢复帮助更大,根据这个实际情况找到妇幼保健院投诉办沟通退眼镜事宜,妇幼保健院坚决表示这个眼镜跟医院没有关系,不能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医院就诊的相关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到此案件,我局工作人员联系医院,要求院方核实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院方回复见附件。2025年2月17日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您表示与医院沟通无法协商一致,要求医院退费,我局工作人员告知医院不同意退费。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将医疗纠纷的4种处理途径告知与讲解,可以双方到医调委协商,协商差距过大或无协商意向,可进行医疗鉴定或法律诉讼。医疗纠纷属于专业性较高的争议事件,医患双方及行政部门在涉及到专业知识领域的纠纷上,均无法因主观判断进行判定,对于此纠纷,我局工作人员也建议先多方咨询,询问维权把握及主张合理性。2025年2月17日15:06洪山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775302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