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中国铁建花语汀澜项目北侧外墙装饰灯带作为小区景观照明系统的组成部分,其设计、施工及验收均严格遵循国家《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及《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相关技术规范,且已通过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近期因邻近社区个别业主投诉,物业服务单位在未充分履行告知程序及征求本小区业主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中止照明设施运行,此举引发花语汀澜全体业主的合法质疑。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共照明设施的运行管理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现全体业主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公示采取行政措施的规范性文件依据;对投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是否构成《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界定的光污染范畴;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恢复北侧景观灯带正常照明至每日22时,切实保障业主共有设施使用权。需特别指出,市政投诉受理平台作为公共服务窗口,不应成为个别主体左右公共事务决策的平台。行政机关在履行监管职责时,应当恪守行政比例原则,避免因非理性诉求损害已通过法定验收程序的合法设施的正常使用。恳请贵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规划管理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小区内照明设施分为日常照明灯具与景观灯。其中,花语汀澜小区景观灯是前期地产公司为促进房屋销售而在外围楼栋墙面设置的装饰性灯具,对小区实际照明功能并无直接作用。近期我们收到部分居民认为该景观灯过亮,要求关闭的诉求,同时也收到居民认为景观灯美化小区,应该开启的诉求。对于这两方面的矛盾,工作人员多次与物业负责人沟通协调,在考虑整栋楼外立面美观性,同时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物业方表明将进一步优化调整小区屋面泛光灯带照明时间。物业反馈考虑到季节变化,白昼时长的改变,暂时将照明时间调整为每天18点到20点,并会将调整时间向广大业主告知。2月24日永丰街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806261548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永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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