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购买毛坯新房空置2年物业费可否因空置优惠物业费,大环境在这,新物业条例有否跟进?无需电话回复,留言查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的空置房物业费缴纳问题,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相关规定,小区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确实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全额交纳。若您希望减免物业费,可与小区物业公司沟通协商,但依照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按标准收取全额物业费属合规行为。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因您在咨询件中要求无需电话回复,故江岸区住更局以书面形式向您反馈相关情况。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江岸区住更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岸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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