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泛悦城第一届业委会立即改正错误及尊重业主合法权益的投

武汉通 2025-02-23   8

武汉留言板: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道办事处并泛悦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就泛悦城业委员会在武汉市泛悦城小区招标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规及程序不合法的行为,现投诉如下:一、侵害业主知情权:物业服务合同未在显著位置公示关于万科物业和东方物业的详细物业服务合同及方案未在小区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仅在业委会的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通过扫码形式获取,获取方式过于单一,剥夺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物业服务合同采取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应由业委会作为甲方来规范统一,然后由业主来进行投票表决,而不是由万科物业和东方物业分别提供合同,这样广大业主在表决时很迷茫!三、表决事项前后不一致第二次业主大会通过的表决事项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完善后需在下次业主大会中进行投票表决,此项在第三次业主大会表决事项中仅仅对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决,并未体现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表决,泛悦城业委会存在乱作为及僭越业主大会权利的违法行为!另,物业服务合同不应与物业企业捆绑表决,如:业主认可某一家物业公司的合同内容但不认同这家企业,或者认可某一家企业而不认同合同,这样的表决是无法有效进行的。四、万科物业进入泛悦城是否真的有诚意?是否存在其他猫腻?针对最近“风云武汉”公众号所发推文,万科物业在1.8元/㎡的某小区承诺带资1000万,50%打入共管账户。但是在泛悦城小区报价3.2元/㎡,仅带资700万,并未明确是否打入共管账户,什么时候用?用在什么地方?都没有说明。是否业委会与万科做了提前沟通,确保万科以“低投入、高单价、不共管”等一系列忽悠性条款达成一致?针对以上问题,请泛悦城第一届业委会立即整改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澄清说明,并要求如下:一、将物业服务合同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尊重业主知情权。由于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业主而言比较重要,现要求公示不少于十五日。二、物业服务合同应由业委会制定并统一版本,由中标候选人确定合同内容,再交由业主大会进行投票表决。三、请对“表决事项前后不一致”作出说明,并对“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分开表决及公示,完善第三次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四、请对万科物业“低投入、高单价、不共管”中标情况进行合理说明,并要求万科物业对提供的合同中未明确的带资使用情况及支付方式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以保证业主的切身利益。 请关山街道、泛悦城社区对泛悦城第一届业委会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指导并纠正,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您主要反映:泛悦城小区业主大会招投标违规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12月31日,业委会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第三次会议的公告》,并将万科物业《物业服务合同及协议条款(草案)》与东方物业《物业服务合同及协议条款)草案》作为附件在泛悦城小区东、南、西、北门和商业街公告栏、微信公众号进行同步公示。业委会在前期已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在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及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公示并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在2024年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第三次会议的公告》时,同步在小区各大门及微信公众号公示万科物业、东方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文字限制要求,回复内容较多,详情见附件。2025年1月14日16时03分、16时36分、1月15日14时49分,洪山区关山街道社会事务办通过电话8742433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电话未接通。因3次电话无法接通,您若有疑问可致电我单位咨询。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关山街道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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