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生育津贴发放问题

武汉通 2025-02-23   39

留言板:我于2024年7月生育一小孩,顺产,产假158天。产假期间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到手2400左右,实际应发3700左右(到手工资为应发扣除自己部分五险一金),生育津贴已到公司账户有2.2万左右,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是否应该补差?另正常上班的月平均工资为9千左右,但休产假就没有绩效部分,而且年终绩效也会扣除,这是否合理
官方回复: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2025年1月15日武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沟通。您咨询:“我于2024年7月生育一小孩,顺产,产假158天。产假期间单位发放基本工资到手2400左右,实际应发3700左右(到手工资为应发扣除自己部分五险一金),生育津贴已到公司账户有2.2万左右,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是否应该补差?另正常上班的月平均工资为9千左右,但休产假就没有绩效部分,而且年终绩效也会扣除,这是否合理?”。答复如下: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产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其女职工在假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329】42号)规定,生育津贴是以参保女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武汉市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待期、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时间)、生育保险不予支付范围等,仍执行我市现行政策。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规定,按照谁发文谁解释的原则,由省卫健部门和医保局作出权威解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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