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洪山区杨春湖畔小区收费及地下车库管理问题

武汉通 2025-02-17   8

武汉留言板:我的诉求是在杨春湖畔小区购买房子多年了,物业费相对周围的小区物业费比较高,物业服务与收费不成正比,而且我认为物业费是按建筑面积来算,这非常不合理,因为咱们业主家里的卫生管理又不是物业来负责的,我认为要求执行按公摊面积计算,所以希望降低物业费,以及要求物业把盈利收入披露给小区业主,因为这些钱都是属于小区业主,以及物业费是如何使用的,要求都要公布披露,小区业主买了车,却迟迟不能使用小区里面的地下车库的停车位,我也认为这非常不合理。问物业,物业说这是房地产开发商所有权,物业他们管不了,已经困扰多年,迟迟没有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我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并积极处理。给予好的处理解决方案。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杨春湖畔二期物业费及地下车库停车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小区二期于2017年交付使用。针对您反映小区物业费高,要求降低物业费的问题。小区前期物业合同约定物业费为2.6元/平方米/月,物业公司按照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并将物业费及公共收益在公告栏进行公示。针对您反映地下车位无法使用的问题。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地下车位由开发商进行长租,业主如需短租车位,可联系物业公司协助向长租车位业主进行租赁车位。物业科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解释说明,及时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相应费用。1月10日11时17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752139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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