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漏水物业不予处理

武汉通2025-02-17  25

武汉留言板:2025年1月19日,本人购置的精装房保利香颂二期13栋1单元1203的楼下1103客厅开始漏水,房屋交付时间为2019年9月,本人并未对房屋进行翻修,壳体漏水物业让业主自己负责,自己维修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由于小区已过质保期,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区住更局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小区管理,对于业主反馈的问题积极响应及高效处理,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1月26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580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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