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怡府物业费与服务星级不匹配

武汉通2025-02-17  24

武汉留言板:2024年国家规定物业费收费标准,在其他小区纷纷响应按照星级调整物业费,但武汉市汉阳区招商公园1872怡府物业费始终未调整,按目前每平方米3.3的标准对应的是五星级物业水平,到物业服务远远达不到对应的星级水平。另外招商公园片区,共八期,物业收费标准都不一样,且怡府是最贵的,恳请政府协调调整物业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小区于2018年年底集中交付,物业费起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小区共9栋楼1332户,物业费收费标准是3.3元/平方/月,关于您反映招商公园物业收费标准不一样的问题,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费未调整及物业服务达不到五星级服务标准的问题,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费,我区住更局通过“回头看”及日常行政监管巡查的方式督促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对标星级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各版块执行标准、考核培训机制、狠抓员工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及执行力,通过品质检查制度、持续改进把各项标准落到实处。12月2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830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汉阳区四新街道了解,接到投诉后,四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向您作出解释:一、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屋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成本和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成本按照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审核确定。武汉市中心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屋主管部门参照《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DB4201/T534-2017)制定。该公司的物业收费标准已在前期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已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二、建议业主成立业委会,可同物业进行沟通。2024年12月2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831105向您告知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四新街]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武汉便民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