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2025年1月14日,在天纵半岛蓝湾三期小区隆龙快充,用微信支付3元充电动自行车,手机显示充电时间达10小时以上。1月18日中午12:52也是微信支付3元充电。于当日21:20分左右拔充电器。仍然扣费3元,意思是说不管交多少钱,充多少时间,只要交费了,充电业主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完全是胡乱收费,希望物价局和市监局好好管管这个奸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军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于1月26日通过电话83940530向您核实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根据来话内容了解,您主要反映充电收费的问题。经我区市场监管局将军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核实,该处充电收费已明码标价,因您未接听电话,无法核实您的订单详情。后期可通过电话83955229联系我们工作人员。2025年1月26日17时32分、1月27日8时50分、9时28分,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军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394053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军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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