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影河大道兰亭风华小区停车难,乱停严重

武汉通2025-02-08  31

武汉留言板:汉南区马影河大道兰亭风华小区底下停车场收费昂贵,对于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每个月停车费高大540元,小区前道路又未合理划定出停车位,导致车辆乱停,交警半夜23点过来贴违停单,希望相关部门能积极为人民群众解决困难,不要只想着用贴罚单来简单粗暴的处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兰亭风华小区停车费纠纷的相关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区住更局核实,小区地库停车费包含两部分,车位场地租金和车位服务费(购买或者长租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只需要缴纳车位服务费);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公司收取车位服务费主要用于地下车库设施设备的维护、照明、清洁卫生及人工成本。根据相关规定,停泊服务费室内80元/月,上浮幅度不超过20%。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沟通停车费相关事宜。同时,经我区公安分局纱帽中队核实,因您未提供您的车辆信息,无法核实您的车辆违法停车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知,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四中队已安排警力在该路段巡查,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违停车辆进行劝离或车主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粘贴违停告知单处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和居民出行方便。希望您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周边的停车场内或停车泊位,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1月22日9时54分、10时28分、14时33分,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通过电话联系您,电话多次未接听,已留言告知您办理结果。2025年1月15日10时47分、11时23分、1月16日13时57分,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四中队通过电话8475839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未接听电话。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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