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禹洲朗廷元著小区违规收取停车费,物业和开发商沆瀣一气,对业主进出小区进行限制,制造矛盾对立,业主多次向社区和住建部门反映,问题均未得到实质化解,有关部门懒政不作为,对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视而不见,更是严重损害了干群关系。根据民法典、防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人防地下车位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其所有。即谁投资谁受益。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主张其有收费权,依法应当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地下车库建造成本未列入开发成本,否则地下车位建造成本已列入开发成本,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和物业无权收费。恳请相关部门正式问题,回应业主关切,避免矛盾激化。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禹洲朗廷元著车位费过高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小区地库停车费包含两部分,车位场地租金和车位服务费(购买或者长租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只需要缴纳车位服务费);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物业公司收取车位服务费主要用于地下车库设施设备的维护、照明、清洁卫生及人工成本。根据相关规定,停泊服务费室内80元/月,上浮幅度不超过20%。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督促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沟通停车费相关事宜。2月6日我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已通过电话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更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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