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61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2-8点击:29

  何思慧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二桥街水仙里恒富苑小区3A栋1单元1-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商2012)第503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市201201935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思慧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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