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中铁建花语汀澜开发商在交房时未安装交房要求提供给业主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不符合合同法第《136条》规定,房屋面积测绘表是开发商交房的必要条件;
2、开发商在售房前期宣传有赠送面积,实际在开发商私下提供的表格中房屋套内面积100.26平方米,建筑面积128.75平方米,占地面积6.14平方米,未有赠送面积说明,开发商不提供赠送面积实测值,反而让业主提供,与宣传不符,涉嫌虚假宣传,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赠送面积数值及测算说明(1-2-1102),如无证明赠送面积说明,证明开发商售房期间的宣传为虚假宣传,而商品房销售宣传为要约邀请,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诉求: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及房屋贷款利息支出。
官方回复:尊敬的李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您主要反映在花语汀澜项目购房,交房时未提供房屋面积实测报告的问题。收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区住更局已联系该项目开发企业,转达了您的信息及诉求,开发企业表示房屋面积实测报告可在市局官网查询,也可售楼部及物业公司现场查看报告。区住更局要求开发企业积极主动与您联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2025年1月16日,区住更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547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同时也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全力依法依规为您和企业创造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经汉阳区永丰街了解,工作人员受理您的投诉并进行了调解,把您的诉求反馈给商家,督促商家与您沟通协商解决。经查,商家销售员说的是阳台和飘窗部分有赠送面积,商家表示将通知您来现场,把实测面积报告给您确认,不同意您提出的解除购房合同的要求。经组织调解,双方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建议投诉双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通过法院诉讼的途径解决争议。1月17日,永丰街道通过电话8488000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永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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