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禹洲朗庭元著小区k2地块地下车库违规竣工备案

武汉通 2025-01-23   14

武汉留言板:我是武汉市经开区禹洲朗庭元著小区k2地块的一名业主,现就地下车库违规竣工备案一事进行投诉。 据经开区住建局的消息,禹州朗庭元著小区k2的地下车库在明显未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的情况下,竟通过了消防、规划、质监等多个部门的验收,被允许直接竣工备案。这严重侵害了我们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请有关部门引起重视,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地下车库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地下车库现状: 禹州朗庭元著小区k2的地下车库存在多处严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地下二层车库施工建设未完成,部分区域施工围挡尚未拆除,大量钢筋裸露,地面平整、排水、防水、通风等诸多问题尚未解决。目前,连通往地下二层的施工围挡都还没拆除,车辆都不具备到地下二层的停车条件。肉眼可见地下车库施工尚未完成,为何能通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验收责任主体自检,又为何能通过经开区消防、规划、质量等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备案?请问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对小区地下车库进行实地验收,是否看清了我们地下车库目前的现状? 2.地下车库给排水设施建设质量不达标,部分区域严重渗水,遇到大雨天气地下车库一层直接上演水漫金山,何况地下二层?我们小区地下车库因排水不畅,曾连续三年在武汉留言板进行过大量投诉,现在售楼部和二栋之间仍存在一个巨大的施工基坑,物业仅以木板隔断。在此问题未彻底解决之前,地下车库为何能通过消防、规划、质监等多个部门验收?如果雨季来临,业主车辆被淹,人员财产遭受损失谁来买单? 3.地下车库地面施工质量查,与同为禹洲朗庭元著小区k1地块差距明显。目前,地下车库一层业主车辆能够进入,使用不足两年时间,地面多处开裂,坑坑洼洼。尤其是12-16栋地下车库区域,从开启使用到目前不足半年时间,地面已经惨不忍睹,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我们全体小区业主很难相信,k2地块地下车库已经全面达到验收标准。目前,地下车库连最基本的观感质量都不达标,何谈能通过竣工备案? 二、相关法律规定及疑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第六十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2.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明确了地下车库的建设与验收标准,其中质量验收包括地面、立柱、梁板、墙体、地漏、排水、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质量情况,安全验收主要涉及地下车库的消防设施、电力设施、通风设施等方面。 4.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禹洲朗廷元著小区k2地块地下室重新整改验收的投诉已收到。经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针对地下室负二层建设未完成的问题。经查,该项目地下室图纸设计内容已完工,2024年11月26日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参建五方进行质量竣工验收,我区资建局质量监督科现场监督。经了解,通往地下室负二层围挡为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维修时分割围挡,鉴于未租售,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短期没有开放计划而未将围挡拆除。另您投诉的钢筋裸露等为一期与三期连接处后浇带,待三期建设期间围合完毕。考虑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缓三期开发,为防止再次雨水倒灌等问题影响业主使用,区资建局质量监督科已要求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浇筑混凝土挡墙(1.8米)封堵,外部排水沟重新硬化找坡有组织排水。 2、针对地下室前期渗漏、倒灌问题。我区资建局已督促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渗漏、倒灌问题处理完毕,经多次专家论证明确采用的泄水减压、注浆等处理方式能够解决渗漏问题。 3、针对地下室负一层地面局部坑洼开裂问题。考虑前期地下室负一层已免费开放给业主使用近三年时间,局部地面层找平层出现裂缝和坑洼属于质量通病,12-16栋为前期维修时,载重车辆长期碾压导致,我区资建局已函告武汉蓝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向业主代表出具维修计划,待节后工人返工及时维修。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督促开发企业履行义务。【经办单位:经开区资建局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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