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办证服务费是否违规

武汉通 2025-01-09   7

武汉留言板:尊敬的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领导:洪山区徐东馨苑的开发商(武汉中森华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首次办理不动产登记(办大证)的时候没有钱。和平街道为其垫付了测量鉴定等办证费用。为此开发商把拆迁户分类,经过计算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360元的标准向拆迁户中的外来户收取办证服务费,替开发商还债。请问开发商的收费行为是否违规?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了【2016】2559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请问这个《通知》是否适用武汉的开发商?
官方回复:尊敬的饶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关于收费是否违规及文件是否适用的相关事宜。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和平街道徐东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徐东集团了解相关情况,徐东馨苑属于徐东村城中村改造的拆迁村民还建房小区,徐东集团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武政规(2019)5号)文件要求成立了办证专班,展开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目前,徐东馨苑小区仅进行拆迁村民(股民)还建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其他非拆迁村民(股民)房屋不动产权证暂时不办理。关于房屋办证收费行为,我社区无权限鉴定是否违法违规,社区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律师电话13971664616,如您还有疑义社区可以为您搭建协商平台。12月31日16时30分,洪山区和平街道徐东社区通过电话18164250261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经办单位:洪山区和平街道徐东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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