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钢旅蓝郡楼盘,通知本月26日开始交付。但要求业主必须交1年物业费的霸王条款。交房是业主与开发商的合同履约法律关系,与是否交物业费无关,且楼盘交付不得与交物业交费捆绑。这是两个不同的合同法律关系。业主有权选择按月交或按季或年交物业费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强制按年交物业费。请求房管局查处钢旅开发商的违法捆绑交付行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钢旅蓝郡小区收房缴纳物业费相关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钢旅蓝郡小区将于2024年12月26日开始集中交付,开发商向业主发出收房通知书,并提醒收房时需预交一年物业服务费用。针对您反映开发商捆绑缴纳物业服务费行为不合理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物业科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相关情况及处理方式,并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将业主诉求反馈至开发商,积极配合开发商工作,协助业主办理收房手续,做好现场协调解释说明,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做好服务工作。12月20日11时15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752130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 【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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