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恒韵府万科物业捆绑物业费和停车费,要求居民缴纳物业费严重侵犯小区居民权益,现投诉如下: 一、小区车库尚未交付,因此不应收取停车费 据了解,恒韵府地下车库迄今为止尚未通过验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小区地上停车场和地下车库均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没有验收通过的地库不应收取费用。 二、物业无车库产权,没有权力收取停车费 地库当前未验收也未售卖,产权归开发商,物业无权收取费用。 三、物业将停车费和物业费捆绑,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地库涉嫌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将物业费和停车费捆绑,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地库,实质性侵犯了业主利益,通过这种方式催缴物业费涉嫌违法。 据此,现投诉举报,请政府依法处理。若物业执意将物业费与停车权益捆绑,申请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万科物业于2023年1月1日进驻恒韵府小区,关于您反映小区车库尚未交付,不应收取停车费的问题,经我区住更局向物业公司了解到,2023年9日,A2地块地下室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经了解,由于开发单位无法支付物业公司空置房及空置车位的物业管理费,经双方沟通协商,目前将地下车位经营权交给物业公司管理,抵扣相关费用。关于您反映物业将车位费和物业费捆绑,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地下车库的问题,经了解,为保证小区物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2024年12月18日,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公布活动具体方案。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以享受免费停车,具体结束时间由开发单位确认后物业公司通知为准。对于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车辆也可正常进入停车场,收费方式为月租或临停收费。我区住更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2月2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580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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