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我去年5月份买的新房,同年12月份卖的老房,请问我的情况可以退个税么?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税务局了解,您先于2023年5月份买的新房,后于同年12月份卖的老房。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相关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您的情况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享受退税。12月2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887622向您反馈此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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