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1、2024年7月江夏已经发布物业费标准,万科保利联投理想星光到现在还没实行标准,当前这个问题怎么解决?!2、关于小区依然没有达到五星级物业标准,依然按照五星级收费问题怎么处罚?3、理想星光业主委员会何时可以成立?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政策解读。(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指的是房屋建设开发方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物业服务机构,并与之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前期之外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市场调节价,服务主体与业委会双方协商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 1是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分的; 2是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的百分之五十的; 3是自首位业主入住之日起满两年且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房屋交付业主之日的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应依托街道、社区 、住建等单位和组织,尽快成立,合理合法维护业主的权益。 2024年12月26日,工作人员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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