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8月28号装修验收完成,装修押金3000说是3个月之后退款,现在已经3个多月,扯理由不退,希望汉阳区房管局物管科的领导能管一管
官方回复:尊敬的宇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针对您反映物业公司将装修押金转物业费的问题,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修缮、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物业公司要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按照协议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装修完成后按照协议约定退还保证金”。物业公司在退返押金时会提示业主可以将装修押金转为下一年度预缴物业服务费,并非强制行为。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注意工作人员的言辞,不得强制劝转,应通过合理、友好协商的方式与业主进行沟通。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依照与业主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办理装修保证金返还手续,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12月18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004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无人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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