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本人11月26日20:47在右停放在汉欣苑21栋4单元处鄂A*E3*6机动车被对方车辆鄂A*2L*C倒车时右后方与我的车的左前方发生剐碰,导致我的车左前保险杠剐蹭掉漆,左机盖剐蹭受损,当时对方车辆驶离事发处,次日6点多我便开车出门(早上6点光线问题未发现车辆被剐蹭),到了27日下午当再次用车时发现车辆的剐蹭,便推移事发时间判断夜晚停车被撞可能性大,后回小区物业调取当晚(26日)停车视频监控,通过查看整晚(26日19:00点我进小区停车到27日早6点出小区)视频,最后锁定了嫌疑车辆。 后无奈通过视频中车牌,打电话挪车联系对方车主,车主当即答复因事发车辆不是车主在用,具体位置和时间要联系后核实,我便第二天再次联系对方并通过微信将视频监控及车辆受损图片全部发给车主了,再打电话对方一直不接电话了。 由于一直联系不上对方,我便12月6日到汉阳三中队事故处理点反映此事,并按要求做了报案材料提交相关证据给民警了,民警当时也打电话联系对方,对方也不接电话,无奈当天只能回家等消息,后来到12月13日再次去三中队查询处理结果,民警再次用警务通联系对方,还是无人接听,后来执勤民警调取当晚对方车辆行车路线,发现20:4分在汉城路合合鲜红绿灯处经过(此处离汉欣苑小区仅只有300米左右),民警以两处视频相差1分钟为由,证据缺失,不好后续处理!并给我两个方案解决:①走我自己保险自己维修;②视频时间差异证据不足!现此问题过去快1个月了,还未处理!烦请相关单位尽快处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田先生: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是您驾驶机动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因无法联系到对方驾驶员,事故处理无法进展的问题。 区交通大队收到了您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经与您电话联系,由田先生接听电话,并在电话中了解到,您于2024年11月26日将自己的车辆鄂APE***小型客车停放在汉阳区汉欣苑小区内,27日早上发现车辆左侧保险杠有刮蹭的痕迹,后您通过物业调取到小区监控,发现在此期间只有一辆车牌号为鄂A82***号的小型客车在您的车辆附近倒车过,故您判断就是该车辆剐蹭了您的车辆,于是您于2024年12月06日前往三中队事故处理点报案,填写报案材料,事故处理点事故民警于当日查询到对方驾驶员电话,并尝试通过电话联系,但对方电话无人接听,后多次联系对方均未接通,现阶段,12月26日事故处理点事故民警已与对方驾驶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确定好时间后,会前往三中队事故处理点处理,事故民警已将此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您。12月26日,工作人员通过1579700493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汉阳交通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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