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8998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月前点击:3

万琨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沿江大道203号3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107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琨
2024年12月28日
万琨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沿江大道203号3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107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琨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