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9002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6月前点击:1

  陈宇驰因保管不善,将汉阳区汉阳大道406号五里墩B1-2地块6号楼1单元16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0098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宇驰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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