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正常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如何报销?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5-1-7点击:146

留言板:男职工武汉市正常参保,其配偶未就业,未参保。配偶异地(省外)生育,请问如何报销!已在鄂汇办生育登记备案过,也在武汉享受到了1000元的产前检查费用补贴,现因其他原因需前往省外医院生育,请问后期如何办理报销,是否需要提前报备?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n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异地生育分娩医疗费用报销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省外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先行垫付,医疗终结后向参保单位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递交资料申请现金报销,亦可通过鄂汇办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受理资料如下:1.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的身份证件);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出院记录(住院)或诊断证明(门诊);\n2024年12月24日9时28分、10时47分、14时24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595985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电话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