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俪湖天地小区丽岛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在5栋正门口违建电动车棚;目前车棚架子已打桩;根据《消防法》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电动车车棚与楼房的安全距离应满足不小于10米的距离,该小区物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也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建停车棚,可能存在违法;请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并落实整改,给本楼栋小区业主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关于您反馈的物业公司搭建电动车棚问题存在,物业公司应5栋业主要求,在5栋附近建电动车充电端口,物业公司11月初完成5栋业主投票工作,多数业主支持建立充电端口,并于11月4日在5栋2个单元门口进行公示,现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消防及社区要求建立充电端口。感谢您对物业公司工作的支持与信任。12月10日,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物业管理发展中心通过电话027-8181824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夏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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