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户不一致幼升小入学政策

武汉通 2024-12-18   28

武汉留言板:儿童和父母户口自孩子出生起和祖父母在一起属于武昌区,户籍地房产在祖父母名下。儿童父母在武汉市有房产,房产位于武汉市洪山区丁字桥南路410号南湖花园佳和云居为现居住地,是否能在现居住地洪山区内就近入学。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您孩子户口在武昌区,父母房产在洪山区佳和云居,孩子2025年幼升小,咨询孩子入学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12月6日9时57分,洪山区教育局学籍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721008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教育局基教科(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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