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武汉东西湖区愿景城开发商违规把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小区车位要满足本小区业主停车。然而开发商无视业主需求,把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后经沟通现在只就很少边角的车位出租,而且大幅上涨停车费用。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5日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通过来话内容了解, 您主要反映开发商对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 经核实,愿景城项目由武汉市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开发。2021年7月28日,武汉市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市千佳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佳同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千佳同公司全权负责该项目车位对外租赁事宜,约定千佳同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有资格的第三方(车位承租方)就停车位签署《租赁协议书》并获取相关收益。千佳同公司与湖北玄胤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了《地下车位处置代理合同》,委托其全程策划和处置愿景城A、B、C区项目地下车位。现湖北玄胤联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对该小区的地下车位采取长租及短租的方式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根据现有规定,开发商有权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的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采取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经营。 经多次沟通协调,目前A、B、C区已经开放短租。 12月5日15时32分,我区住更局通过电话8308020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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