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目前本人居住的汉南绿地城协子河畔D区交付已超过两年多,但是地下车库问题一直未交付,小区业主只能把车停在小区门口公共交通道路上,但是目前交警已经开始在此处路段贴罚单,那就意味着这个小区无处停车,只能不买车,如果不买车的话,该处离最近的地铁站以及购物商场步行都超过半小时,出行生活都极为不便,而且与政府促销费鼓励大家买车促进汽车行业发展的政策相违背。请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要不尽快交付该小区地下车库,要不交管部门请酌情延迟对该小区附近路段所停放车辆的违章停车罚款,首先解决民生问题。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女士: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经了解,您反映的是绿地城协子河畔D区路段车辆被贴罚单,绿地城D区车位交付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工作人员已上报,后期我区住更局会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完成地下室尾欠工程,力争早日投入使用。经核实,因您未提供您的车辆信息,无法核实您的车辆违法停车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停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的场所既包括居民区、单位、商场、饭店、体育场等设置的停车场也包括依照相关规定设置的停车泊位。第九十三条【违法停车处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四中队已安排警力在辖区各路段巡查,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违停车辆进行劝离或车主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粘贴违停告知单处罚。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确保道路畅通和居民出行方便。希望您规范停车,将车辆停放在周边的停车场内或停车泊位,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2024年12月3日15时56分,12月13日我区住更局市场管理站,我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四中队通过电话84758392,027-8485135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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