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杨春湖畔一期2017年9月交付至今地下车库没有对业主开放,必须买车位租车位才能下地库。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杨春湖畔一期地下车库经营方式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杨春湖畔小区一期地下室于2017年12月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目前开发企业对项目的车位进行管理和经营属于市场行为。开发企业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的规定,拥有对项目地下空间的使用权。小区地下车位属于开发企业所有,并不计入公共区域和公摊面积,人防车位产权为政府所有,人防车位平时可由开发商进行使用和管理,这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我单位已将相关条例条规向您解释告知,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暂时无法被地库车岗系统识别,无法抬杆。我单位已要求开发企业做好对您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并加强对小区地下空间的管理。11月28日11时27分,洪山区住更局房地产企业和市场服务中心通过电话8752605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房地产企业和市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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