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8032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7月前点击:12

  代鹰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特1号关山春晓9栋3单元4层0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新国用(商2005)第2467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代鹰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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