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803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7月前点击: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因保管不善,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8号奥山创意街区项目4号地块栋13层办公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鄂(2024)武汉市东开不动产证明第002415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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