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物业为了增加小区门前广场的停车位,并设置充电桩停车位,将原路口到广场之间的路段用路桩堵死,不让非机动车进去,此路段本可以走非机动车,现在增加路桩,车行非常混乱,并十分拥堵,这种在广场上随意增加停车位的方式是否合法,停车的费用是否该本小区物业收取,收取的费用的利润是否归为小区业主所有。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经了解,您主要反映狮城名居小区商业广场设置新能源充电桩车位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局物业科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10月21日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核实相关情况,该小区房屋于2002年交付使用,您反映的广场区域新能源充电桩车位及地桩为开发商设置安装,我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公司将业主诉求反馈至开发商,做好相关解释沟通说明,同时已就相关问题及问题处理方式向您解释告知。10月21日11时24分,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752152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洪山区住更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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