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留言板:2024年5月收房,7月中旬装修完毕,方岛金茂智慧科学城,因为家里孩子刚出生,决定2025年10月入住,不入住物业费照常收,感觉不合理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汉阳区住更局了解,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更局联系物业公司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使用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依据上述规定,按《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具体收取方式以《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11月18日、19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476580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的电话均未接听。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经办单位:汉阳区 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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