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小孩明年9月前年满6周岁,对口的是大兴第一实验小学(金雅校区),我想请问一下能不能延迟一年入学,就是后年再去大兴第一实验小学(金雅校区)报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以区管理为主原则,如有问题可进一步联系江汉区教育局,电话:8283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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